中国好创意大赛简介
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,是入选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《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》赛项,是我国第一个以数字艺术、数字设计、数字创意、数字媒体以及数字技术创新领域各专业综合类规模大、跨学科、多专业、参与院校多、影响广泛的权威赛事,更是国内第一个将赛事理念上升至哲学高度的赛事,同时是第一个免费为参赛作品提供版权保护与存证的赛事,也是全国第一个对投稿数量作出明确限制的赛事。
在科技快速迭代的时代,中国好创意大赛希望大学生,以创意为笔,以匠心为墨,创作出内涵丰富,具有积极价值导向的优质作品,普及大众的审美能力,提升全民的文明程度,拓展民众的认知境界,倡导民众的大爱精神,促进全民的内心向善。
专项赛介绍
在数字技术重构艺术表达的当下,为推动数字艺术与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专业的深度融合,挖掘跨界创新人才,搭建艺术与科技对话的平台,第 20届中国好创意大赛-全国高校数智音舞创新专项赛以“数智赋能艺术,创意筑梦青春”为核心宗旨,重构音乐与舞蹈赛道,鼓励创作者运用数字技术拓展音乐表演与舞蹈表演专业的视觉维度,跨界融合打造兼具审美价值、技术含量与文化内涵的音乐、舞蹈领域原创作品,助力数字创意产业与艺术教育的协同发展。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
承办单位:
大连大学国际教育中心
协办单位:
艺术与科技创新发展联盟
赛事定位与核心目标
(一)定位
面向全国高校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专业师生,聚焦数字艺术与音乐表演专业、舞蹈表演专业的融合创新实践成果,兼顾专业性、创新性与大众传播性,打造成为数字技术与音舞融合领域的标杆性赛事。
(二)核心目标
1、挖掘优质原创作品:征集兼具艺术感染力与技术创新性的融合作品,形成数字音舞融合作品资源库。
2、培育跨界人才:搭建创作者交流平台,推动音乐、舞蹈、数字技术领域的协同合作与创新,培育艺术新形态,培养具备跨学科思维的复合型艺术人才。
3、引领行业发展:探索数字技术在艺术创作中的应用范式,为行业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。
4、扩大社会影响: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传播,提升大众对数字融合艺术的认知与接受度。
参赛对象与类别设置
(一)参赛对象
本次大赛设音乐与舞蹈两大类;分个人组、团体组(团体组人数限20人内),覆盖高校相关专业领域的在校师生。
*参赛选手可以任选一个或几个命题参赛;
*专项赛免费参赛,直接进入国赛评选,无需院校管理员审核,作品数量不限。
(二)类别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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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核心方向 |
参赛要求 |
可参赛 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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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艺术 舞蹈演绎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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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重数字视觉与舞蹈肢体的媒介表达与传播 |
作品需包含舞蹈表演与数字视觉元素(如XR场景、AI交互视觉等),舞蹈剧目为原创作品,时长3-8分钟,作品需要具有传播特质有数字艺术场景(技术、道具、灯光、妆造、概念等)融入到现场表演中。 |
个人组/ 团体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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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影像 舞蹈编创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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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艺术维度编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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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材不限,通过视频影像展示舞蹈编创作品,强调舞蹈与特定空间、时间以及数字技术的融合,塑造具有创新性的舞蹈视觉形象。作品需要具有及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,立意正确,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 |
个人组/团体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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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艺术 器乐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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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技术与器乐演奏的创新融合 |
作品需包含器乐演奏(传统/现代乐器均可)与数字视觉元素(如XR场景、全息影像、AI交互视觉等),演奏作品为原创作品,时长3-8分钟,参赛选手需提供作品总谱(电子版)。与数字技术应用(如AI作曲、电子音轨、互动音效等),时长3-8分钟。作品可以原创,或改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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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组/ 团体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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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艺术 声乐类 |
数字技术与声乐演唱的创新融合 |
作品需包含声乐演唱(唱法不限与)数字视觉元素(如XR场景、全息影像、AI交互视觉等),作品无版权纠纷,时长3-8分钟。作品可以原创,或改编。 |
个人组/ 团体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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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艺术 原创歌曲创作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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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重创作工具数字化和艺术表达数字化 |
原创声乐作品,风格不限。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创作工具与呈现载体。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内容积极向上,传播社会正能量。作品时长 8 分钟以内,作品上传格式:WAV 或 AIFF。 备注:创作者最多不能超过 3 人,指导教师不能超过 3人。参赛作者需提供工程文件(涵盖人声工程文件)、技术说明文件(体现创作内容、制作过程,展现创作思路)与电子词曲乐谱。 |
个人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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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原创可视化 音乐创作组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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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AI 技术贯穿音乐原创与视觉化呈现全流程的创作 |
作品由AI生成,提交时附有技术说明文件(体现创作内容、制作过程,展现创作思路,技术说明要完整体现从创意到AI工具的使用到后期制作。要标明运用的AI工具或模型,证明是技术服务创作思路,而不是生硬的技术堆叠。)同时AI生成音乐需与图像AI模型相结合,生成可视化音乐,参赛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词曲乐谱。 |
个人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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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项内容与创作要求
(一)核心创作方向
鼓励创作者聚焦三大方向:一是传统文脉数字化表达,将民族音乐、传统舞蹈与数字技术结合,如用AI生成水墨视觉搭配乐器演奏、通过动作捕捉还原舞蹈剧目与虚拟场景的融合;二是科技前沿探索,运用XR沉浸式舞台、脑机交互、生成式AI等技术,打造超现实音舞体验;三是大众情感共鸣,结合社会热点或生活场景,创作兼具叙事性与互动性的作品。
(二)技术应用范围
数字艺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:XR/VR/AR技术、AI生成艺术(视觉/音乐)、动作捕捉技术、全息投影、互动投影、电子音轨制作、数字灯光设计等;舞蹈形式涵盖(古典舞、民族舞、体育舞蹈);器乐包括中国传统乐器、西洋古典乐器及电子乐器等。
(三)作品提交要求
1、格式:提交高清视频文件(MP4格式,分辨率1080P及以上),搭配作品说明文档(含创作理念、技术应用、团队介绍,字数800-1500字),横屏竖屏皆可,数字艺术与原创歌曲作组需要按参赛要求提供。
2、原创性:除数字艺术声乐类、数字艺术器乐类以外,其他各类作品必须为原创,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他权 利,无任何版权纠纷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。凡涉及抄袭、剽窃、损害第 三方合法权益等行为,参赛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与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,并且组委会 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责权力。
3、合规性:内容积极健康,无低俗、敏感元素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。
4、参赛者按照官网提示完成信息注册,并按照作品上传格式,完成作品及信息提交(不按规定格式上传作品,出现无法识别或损坏情况,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)。投稿时须将参赛作品名称、作者(参赛团队)、编导、创意说明、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与上传视频一起填报。
5、参赛者作按个人与团体组人数上报,指导教师不能超过 3人。
赛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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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 |
时间 |
核心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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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征集期 |
2026.05.01开始 2026.09.30 17:00截稿 |
线上启动报名,通过官方网站、公众号开放报名通道,同步开展高校宣讲、行业沙龙推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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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比阶段 |
2026.10.10-10.25 |
由专业评委组(数字艺术、舞蹈、音乐领域专家)审核作品,进行评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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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展播期 |
2026.11 |
获奖作品线下巡展、线上平台专题推送,发布赛事成果报告。 |
评审标准与评委构成
(一)评审标准
采用“艺术性+技术性+创新性”三维评审体系,总分100分:
1、艺术性(40分):作品表达的情感张力、审美协调性,适配度(节拍误差≤5%),文化内涵与叙事完整性。
2、技术性(30分):数字技术应用的熟练度、稳定性,技术与艺术的融合度,无技术瑕疵,创新技术应用可额外加分。
3、创新性(30分):创作理念的独特性,形式与内容的突破,对传统音舞表达的革新价值,大众体验的新颖性。
(二)评委构成
组建多元化评委团,包括:数字艺术领域专家、舞蹈领域专家、音乐领域专家、行业实践者。
奖项设置与成果转化
(一)奖项设置
大赛奖项设置为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(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为: 各类别总投稿量的4%,其中,一等奖占 4%的六分之一,二等奖占 4%的六分之二,三等奖占 4%的六分之三)、优秀奖(按每个类别总投稿量的 1%计算)、国赛优秀指导教师奖(获得一等奖,二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)、省赛优秀指导教师奖(获得三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)。
作品提交平台
请在大赛官网https://contest.cdec.org.cn/#/,统一报名与上传作品。
咨询方式
官方咨询电话:
周老师、师老师:010-89576608,18513190168
承办单位咨询电话:
董老师:15084040622 刘老师:18940864444
(请于工作日8:30-12:00,13:30-17:00拨打咨询)
QQ群:616106975;434908397
公众号咨询

参赛注意事项
(一)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,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、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,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等,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;
(二)作品必须为原创,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方可投稿。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他权利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。凡涉及抄袭、剽窃、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行为,参赛者应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,与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,并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(教育部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,如作品涉嫌造假,所在学院将受到严重批评,学科、专业、科研等,均会受到影响,请不要为母校带来负面影响);
(三)作品上请勿出现作者、指导老师、学校名称等信息;
(四)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8人,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,鼓励跨校合作,最终获奖信息以报名系统填写信息为准;
(五)作品名字只能使用中文,且不多于20个汉字;
(六)同一个作品,只能提交到一个类别,如果投两个或以上类别并获奖,组委会将取消这个作品的全部奖项;
(七)参赛作品必须是围绕本简章内命题创作的原创作品,大赛不接受其它赛事的作品;
(八)以上问题组委会接到实名举报,有抄袭、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证据后,将取消入围资格;若为获奖作品,则追回颁发的获奖证书。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,大赛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
(九)所有投稿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,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学术交流、商展、宣传、使用、推广、产业转化代理等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、集结出版及其它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、公益性收藏、组织成果转化和商品交易、宣传、展览、复制等;
(十)本次比赛按自愿原则参加,赛事期间按民法典风险自担;
(十一)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,组委会保留对本公告各项条款的修订及最终解释权。
支持单位
长江大学;兰州交通大学;黄冈师范学院;洛阳科技职业学院;新疆师范大学;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;四川师范大学;青岛恒星科技学院;太原理工大学;武汉传媒学院;浙江传媒学院;山东艺术学院;安徽艺术学院;郑州城市职业学院;四川文化艺术学院;湖北文理学院;山西应用科技学院;河南大学;齐齐哈尔大学;云南工商学院;吉林师范大学;大连艺术学院;荆楚理工学院;淮阴师范学院;湖北理工学院;江南大学;南昌工程学院;常州大学;濮阳职业技术学院;青岛滨海学院;燕山大学;晋中学院;绵阳师范学院;西昌学院;贵州大学;青岛理工大学;成都师范学院;北京城市学院;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西华师范大学;集美大学;曲阜师范大学;山东航空学院;贵州师范学院;南京艺术学院;井冈山大学;琼台师范学院;内蒙古艺术学院;晋中信息学院;运城学院;山西传媒学院;长治学院;伊犁师范大学;大连大学;渭南师范学院;湖北第二师范学院;三峡大学;太原师范学院;西北师范大学;广州大学;河南财经政法大学;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;江西应用科技学院;南昌大学;上海师范大学;重庆移通学院;凯里学院;黑龙江大学;长江师范学院;中南林业科技大学;长春光华学院;辽宁师范大学;陕西艺术职业学院;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;杭州师范大学;河北北方学院;河北科技大学;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;商丘学院;汉江师范学院;长春大学;江苏理工学院;山东石油化工学院;山西工商学院;成都理工大学;昆明学院;厦门工学院;贵州财经大学;湖北恩施学院;盐城师范学院;浙江师范大学;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;华侨大学;贵州商学院;华中师范大学;萍乡学院;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;新疆和田学院;新疆艺术学院;安徽新华学院;淮北师范大学;北京师范大学;陇东学院;贵州民族大学;贵州师范大学;海南热带海洋学院;石家庄学院;湖北科技学院;江汉大学;武汉设计工程学院;枣庄学院;滁州学院;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;贵州黔南科技学院;黄河科技学院;湖北工程学院;武昌工学院;武汉工程科技学院;金肯职业技术学院;南通大学;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;青岛黄海学院;潍坊理工学院;忻州师范学院;西南科技大学;石河子大学;浙江艺术职业学院;福建师范大学;广州应用科技学院;玉林师范学院;哈尔滨石油学院;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;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;山东师范大学;中北大学;四川传媒学院;滇西应用技术大学;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;云南艺术学院;巢湖学院;池州学院;北方民族大学;泉州师范学院;东北农业大学;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;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;锦州医科大学;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;呼伦贝尔学院;内蒙古民族大学;青岛大学;青岛科技大学;山西师范大学;四川工商学院;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;北京航空航天大学;中国传媒大学;闽江学院;广州工商学院;遵义师范学院;郑州大学;哈尔滨音乐学院;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;湖南艺术职业学院;中南大学;南京晓庄学院;江西师范大学;山东农业大学;成都大学;四川民族学院;四川轻化工大学;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;天津科技大学;喀什大学;乌鲁木齐职业大学;安徽师范大学;合肥师范学院;淮南师范学院;宿州学院;北京大学;闽南理工学院;厦门理工学院;广东技术师范大学;北海艺术设计学院;海口经济学院;河北经贸大学;洛阳职业技术学院;东北石油大学;武汉工商学院;湖南第一师范学院;东北师范大学;长春师范大学;常熟理工学院;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;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;大连外国语大学;聊城大学;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;泰山学院;山西艺术职业学院;内江师范学院;四川音乐学院;西南民族大学;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;丽水学院;蚌埠学院;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阳光学院;兰州职业技术学院;汕头大学;广西科技师范学院;贵阳人文科技学院;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;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;河北工程技术学院;河北农业大学;河北师范大学;洛阳理工学院;商丘工学院;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牡丹江医学院;汉口学院;武汉体育学院;襄阳职业技术学院;湖南工业大学;湖南科技大学;长沙工业学院(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);长沙学院;吉林艺术学院;九州职业技术学院;南京师范大学;南京邮电大学;扬州市职业大学;浙江音乐学院;九江科技职业大学;南昌航空大学;豫章师范学院;鞍山师范学院;大连财经学院;大连海事大学;沈阳城市学院;沈阳建筑大学;沈阳药科大学;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;檀国大学;青海民族大学;潍坊学院;潍坊职业学院;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山西大学;太原学院;咸阳师范学院;成都锦城学院;吉利学院;四川大学;西华大学;西南交通大学;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;河北工业大学;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克拉玛依校区;昆明文理学院;玉溪师范学院;重庆科技大学;亳州学院;淮北理工学院;北京联合大学;北京舞蹈学院;北京邮电大学;中国艺术研究院;中国音乐学院;福州大学至诚学院;福州理工学院;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;厦门大学;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;兰州工业学院;兰州理工大学;东莞城市学院;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;广州城建职业学院;华南师范大学;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;桂林理工大学;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贵州开放大学(贵州职业技术学院);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;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河北传媒学院;燕京理工学院;韩国世宗大学;河南测绘职业学院;河南机电职业学院;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;平顶山学院;郑州经贸学院;东北林业大学;哈尔滨商业大学;湖北工业大学;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;武汉城市学院;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;武汉文理学院;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;湖南工商大学;湖南科技学院;湖南理工学院;吉林动画学院;长春建筑学院;江苏大学;南京传媒学院;南京工业大学;扬州大学;中国药科大学;赣南师范大学;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;辽宁中医药大学;重庆大学;内蒙古科技大学;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锡林郭勒职业学院;山东大学;华北电力大学;山西大同大学;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;山西工学院;上海音乐学院;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;陕西学前师范学院;西安音乐学院;西北大学现代学院;西北农林科技大学;上海海关学院;上海建桥学院;上海立达学院;上海戏剧学院;阿坝师范学院;成都东软学院;成都体育学院;成都文理学院;乐山师范学院;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;四川城市职业学院;天津传媒学院;江苏师范大学;滇西科技师范学院;昆明传媒学院;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;中国美术学院;重庆第二师范学院;重庆工商大学;重庆交通大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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